异常驾驶报警由三个子功能组成,每个子功能可独立开启或关闭,作用如表19所示:
|
功能项 |
说明 |
|
疲劳驾驶报警 |
疲劳驾驶报警主要定义两个参数:连续驾驶事件以及最小休息时间。如配置连续驾驶时间240分钟,最小休息时间60分钟,则连续驾驶不可超过240分钟,休息至少60分钟后重复计时连续驾驶时间,如连续驾驶时间超过设定的限制值时,则触发报警及事件记录。 预警功能: 可设置预警功能,即预警连续驾驶时间,如配置预警连续驾驶时间210分钟,则连续驾驶草果210分钟时,开始预警,预警仅以短信消息方式下发至车辆,如果带显示屏则会进行报警通知内容显示及播报。 报警通知: 疲劳驾驶报警可配置报警通知内容,通知内容会以短信消息下发至车辆,如果带显示屏则会进行报警通知内容显示及播报。 |
|
过度驾驶报警 |
过度驾驶报警,用于限制车辆的月累计行驶里程,如车辆月累计行驶里程超过限制值时,则触发报警及事件记录。 预警功能: 可设置预警功能,即预警月累计行驶里程,如车辆月累计行驶超过指定的预警值时,则开始预警,预警仅以短信消息方式下发至车辆,如果带显示屏则会进行报警通知内容显示及播报。 报警通知: 过度驾驶报警可配置报警通知内容,通知内容会以短信消息下发至车辆,如果带显示屏则会进行报警通知内容显示及播报。 |
|
非法时段报警 |
非法时段报警,用于限制车辆的驾驶时间段,如车辆在指定的时间段行驶,则触发报警及事件记录。 |
表19 异常驾驶报警子功能